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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基础信息调查案例

  拆迁补偿信息公开案

  单位:北京市拓夫律师事务所


  【案情简介】


  03年四季青拆迁,是当事人公公的两个着急地,一个200平米一个100平米,只给了180 的货币补偿,说当时有回迁房的指标没有用完,想要调查当时的拆迁补偿,要回指标或者是多争取一些货币补偿。


  【办案剪影】


  第一步:信息公开,取证法宝

  刘律师仔细研讨了案情,认真做了详细的应对方案。俗话说:知己知彼,方可百战不殆。刘律师清晰地知道,虽然当事人居住房屋被拆迁了,但是当事人对于拆迁公告、拆迁征收补偿标准、拆迁征收补偿计算、拆迁征收范围等一系列的房屋征收信息一概不知,于是两位律师断然决定要申请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不仅让当事人了解到了土地征收的基本真实情况,律师从中也清晰明白了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基本政策。刘婉通过调查取证做到了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为当事人的合法维权奠定了基石。

  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

  


  【案件结果】


  当事人王某委托的的拆迁调查程序,现已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将材料调查,现将材料原件交付给当事人王某。


  【律师说法】


  2004年10月21日国务院国发〔2004〕28号发布《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十四)健全征地程序。……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协调和裁决机制,维护被征地农民和用地者的合法权益。

  经批准的征地事项,除特殊情况外,应予以公示”。该条款明确规定了政府在征地拆迁过程中需要履行的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然而在实践过程中,某些政府部门为一己私利,视法律法规于不顾,不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办事,恶意压低补偿款,侵犯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大多数老百姓法律维权意识薄弱,要么忍气吞声一拖再拖任由对方宰割,要么通过一级级的上访想要得到一个满意的说法,可是上访的结果往往却是政府部门相互推诿责任导致错失最好的维权时机,既耗时费力又得不到任何实质性的补偿。

  结合本案我们进行反思,有很多被拆迁户通过看征地拆迁相关新闻,查找征地拆迁法律规定,进行简单的法律咨询之后便信心十足的认为自己对征地拆迁补偿相关问题掌握的足够了,莽撞冒失地开始和拆迁方协商安置补偿工作,殊不知对方的主要工作内容就是做征地拆迁,对方了解的东西会比普通老百姓多很多,法律是一门非常精深的学问,仅凭一朝一夕的简单了解是难以捕捉其精髓的,如果遇到本案中出现的情形——当事人申请了信息公开,对方敷衍了事,接下来被拆迁人常常是眼前一片黑,不知再从何处下手,维权之路自然是戛然而止,又何谈争取满意补偿。

  而专业征地拆迁律师的存在,就犹如在黑暗中投入的一缕阳光,如果申请信息公开对方敷衍了事,那么我们就在最佳时机内迅速启动行政诉讼程序,环环相扣,稳扎稳打,为被拆迁人获得合理满意的补偿筑起坚固的堡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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