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征地
当我们老百姓遇到了征地拆迁,如果对补偿不满意,原则上可以拒绝拆迁,但在实际操作中,绝大多数情况下,并没有拒绝的权利,拆迁方给的补偿标准我们同意就签字,不同意拆迁方很可能会采取“断水断电断路断气”、“以拆违促拆迁”、“偷拆强拆”的方式逼迫我们老百姓同意。
所以遇到补偿款过低,仅仅通过不同意、不签字的方式对提高补偿并没有帮助,需要“先礼后兵”的一步步开展维权。拓夫律所专业拆迁律师为您总结提高补偿的四个方案,很好用。
“礼一”、和拆迁方协商谈判
协商谈判是我们很多老百姓遇到了这种情况常用的方式,也是可能解决问题最快的方式,需要先尝试,但也要注意沟通方法和技巧。
协商谈判一定需要双方站在平等的地位上,不能像“乞讨”一样希望拆迁方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从而“可怜”我们,这样最终的结果很难达到我们的满意。所以我们需要给到拆迁方压力,将沟通谈判的内容放在拆迁方这次征地拆迁合法合规上,找到他们的违法点,明确告诉他们,同时让他们明白,不提高补偿就要走法律途径维权。
关于拆迁方违法违规的地方,可以先咨询一下律师,有余力的村民也可以自己研读一下《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咱们当地关于征地拆迁的文件。
“礼二”、对补偿安置方案申请听证
补偿安置方案是怎么给补偿的重要文件,很多时候拆迁方会拿补偿方案来压我们,说这都是统一的标准,不能因为某个人就私自更改。所以我们得想办法把补偿安置方案修改了,而法律正好赋予了我们老百姓通过听证更改方案的权利——在发布补偿安置方案30天内申请听证。
所以在看补偿方案的标准过低时,不能仅仅嘴上嘟哝几句,或者只是几个邻居私下吐槽一下就没有下文了,想着让签协议的时候拒绝 签字就行了。我们申请后,相关部门需要组织听证,还要根据听证会的情况修改补偿方案并公布。如果在30天内没有申请听证,拆迁方就会视为大家对补偿方案没有问题,接着就按照这个标准来进行补偿。
“兵一”、申请行政复议
如果拆迁方没有沟通协商的意向,听证也没有解决咱们的问题,就不能一直没有意义的等待下去,需要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包括拆迁方违法违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不合法的地方等)后向上级部门提出行政复议,要求上级部门作出审查。
“兵二”、提出行政诉讼
如果还不能解决问题,咱们还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虽然在一般情况下,补偿安置方案不能单独起诉。但如果拆迁方没有征地批文,同时又明确了征收范围等事项,那么就可以针对补偿安置方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拆迁方还使用了“断水断电断路断气”、“以拆违促拆迁”、“偷拆强拆”等方式,就需要在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